我想大家都知道,股票上市一般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是深圳证券交易所,那么大家知道这两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什么吗?炒股,不知道交易规则可不行,下面小编就先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上海证券交易规则是什么。

事实上,上海证券交易规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就已经设立,但为了顺应时代的变迁满足市场的需求,期间发生过许多次变化,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交易规则如下: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每日收盘价涨跌偏差值达到±20%;

(二)连续三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之比达到30倍,连续三个交易日该股票和封闭式基金累计换手率达到20%;

(三)本所或证监会认为异常的其他情形。异常波动指数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3.4.13没有价格限制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不包括异常波动指数的计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只有在该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采用大宗交易:

(一) 单笔交易申报的a股数量不少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 单笔交易申报的b股数量不少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30万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单笔交易申报数量不少于300万,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四)国债单笔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数量不少于1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其他债券单笔交易申请数量不少于1000份,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最低限额如下:

1.联交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5时30分。

2.大宗交易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3.意向声明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交易方向等。

4.成交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代码、证券账号、交易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5.意向声明应真实有效。如果申请人的价格不明确,应视为至少愿意以规定的最低价格购买或出售。如果数量不明确,则应视为成交愿意至少在一次大宗交易中申报最低数量。

6.当意向声明被成员(包括提供比意向声明更好价格的其他成员)接受时,申请人应在至少一个成员接受意向声明的情况下做出成交声明。

7.有价格限制的证券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由卖方和买方在当日价格限制内确定。

8.在证券进行的无价格限制的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由卖方和买方在当日的前一收盘价的上下30%或成交的最高和最低价格之间协商确定。

9.达成协议后,买卖双方应向本所交易系统提交成交申报。申报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必须一致。

10.成交申报一经交易所确认,不得更改或撤销。买卖双方都必须承认交易结果。

以上内容就是上海证券交易规则,可以说是上海证券所最新的交易规则了,希望对各位投资者有所帮助!另外提醒各位投资者一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是有证券交易经手费的!

关键词: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