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城乡养老保险并轨?
养老金改革命的核心是并轨。养老金融一体化是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城市企业职工的征集和分配标准,而不是人为地将社会分成不同的群体,这两个群体将被纳入一个统一的账户,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照各自的比例共同支付。换句话说,未来的政府机关和机构,就像城市企业的雇员一样,将在他们就业期间为他们未来的退休支付费用,而不会剥夺他们只付不付的特权。
“养老金并轨”:指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目的是转移机制,而不是减少利益。改革可能需要强有力的财政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公共机构雇员的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并维持改革前后雇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因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已经基本完成,养老金的“并轨”也开始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截至2015年7月底,山东,上海等地区相继公布了当地实施养老金整合的意见和措施,并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由于养老的保险改革与政府机关和机构工资制度的改善同时推进,一些工作时间晚、职位低的人增加的工资不足以完全补偿养老的个人保险费,并且存在“增加不能抵消支付”的现象。在这方面,政府已经采取措施,以确保在城乡养老保险并轨缴纳养老保险后,每个人目前的工资都将增加。
养老金并轨必要性:
首先,从根本上说,养老的双轨退休制度不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的精神。根据宪法条例,企业和机构的雇员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权利方面完全平等。然而,目前的双轨退休制度对不同部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制度和标准,并给予他们不同的待遇。养老金收入差距很大,这显然侵犯了养老的公平权。
第二,养老金的双轨制违背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要建设更高水平惠及更多人的小康社会,让亿万人民普遍受益,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然而,双轨制退休制度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实行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对同类人员实行双重标准,使得养老金差距相差很大。这相当于给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火上浇油。
第三,养老金的双轨退休制度不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双轨制度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平等分配权。企业员工作为国家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和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其养老金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第四,养老的双轨退休制度不利于整个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养老的双轨退休制度阻碍了整个社会的人才优化配置。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全社会的人才倾向于退休福利很好的机构。另一方面,作为两条平行且不相连的轨道,人才很难在彼此之间流动。这对双方都很不公平。
因此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是非常必要的。
关键词: 城乡养老保险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