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国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却可以帮助纳税人抵扣掉一部分纳税金额,让到手的工资更多一些,新一轮的申报已经开始,可以使月入不足万元基本无需缴纳个税,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近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醒广大纳税人,尽快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例如子女达到入托、入学年龄,父母达到赡养年龄或者去世等情况,就需要及时调整、修正。

为简化操作流程、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如无变化,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

您可别把申报不当回事,但动动手指却能让你优惠不少。假设小王在南京工作,独生子女,父母年过60,家庭有房贷,儿子上小学,那么他可以抵扣的项目就是赡养老人、房贷利息和子女教育。假设小王扣除五险一金月工资是1万元,那抵扣之前全年需缴纳个税3480元,抵扣之后只需缴税360元,税负负担明显下降。因此也可以说月入不足万元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人均累计个税减税1764元,惠及2.5亿纳税人。

相关负责人表示,个税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促进了收入分配公平。月均收入4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在12.5%以下,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具体如何操作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可以看到有一栏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你的抵扣项目没有变化,就可以直接点击这一栏,里面记录了2019年的申报项目,直接一键确认就可以了。如果需要调整,也可以进入每一项里去修改,修改完毕再点击确认。另外如果您有新的抵扣内容,就按照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正常填报信息。应该说与去年我们首次申报相比,流程和步骤已经大大简化。

值得注意的是,像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这类涉及到分摊的抵扣项目,分摊比例一旦确定在整个2020年纳税年度中就不能再度变更。例如,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子女每月1000元,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100%抵扣,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别按50%抵扣,但确认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月入不足万元基本无需缴纳个税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也希望国家的利民政策越来越好,百姓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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