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杭州市西湖区警方和杭州西湖法院联合对外发布最新动态,杭州长租公寓品牌商鼎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鼎家)创始人、实控人魏永锋继司法拘留之后,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出在魏永锋对公司财产的审计等不配合。此次公安主要是针对魏永锋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立案侦查,已于12月21日对犯罪嫌疑人魏永锋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8月,鼎家突然宣布,因经营不善,出现资金链断裂。彼时魏永锋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问题在于运营管理不善,导致员工飞单、职务侵占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且当时已报案,并宣称当时公司已没钱支付房东房租。从2017年每月亏损几十万,加上近2000套房源导致占用资金1500万左右,鼎家在2018年资金链断裂的时候,负债已近3000万。
2018年12月21日,西湖法院裁定受理杭州鼎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鼎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鼎家于2016年成立;2017年才创立长租公寓品牌。据记者了解,鼎家一直在杭州西湖区开拓房源,截至2018年底,已发展超5000间公寓。2018年2月初,筑家对鼎家进行了一次股+债的投资,涉资千万。
查询启信宝可见,鼎家法人代表已变更为魏艮堂,魏永锋的持股量从最高峰的70%左右下调至54%,仍然是大股东与公司实控人。该公司一名债权人表示,目前案子正根据破产清算程序来处理,债权人的身份是确认的,但债务金额要根据公司的财务报表情况来做判断,目前这些关键数据提供不了。
由于包括房东、租客和金融机构等在内,该破产清算案牵涉债权人众多,今年4月29日,在西湖法院组织下,召开了杭州鼎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鼎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线上债权人会议,通过工银融e联破产清算管理平台召开。会议应有960家债权人(不含职工)出席,实际出席人数720家,占应出席债权人人数的75%,所代表的债权数额为23728208.16元,占有表决权的无财产担保债权的8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鼎家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管理人依法开展接管工作,调查两公司的财产线索。
据杭州市西湖区警方和杭州西湖法院对外披露,清算期间,西湖法院及破产管理人多次要求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魏永锋移交公司的财务账册,但魏永锋均以财务账册遗失为由,搪塞推脱,至今未能移交。同时,根据案件办理需要,破产管理人委托了审计机构,拟对鼎家两公司进行全面财务审计,以查清公司的财产情况。审计机构接受委托后,发现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的必要资料财务账册缺失,遂即发函告知破产管理人若无财务账册审计工作无法开展。破产管理人立即将该情况向西湖法院进行了汇报。
12月6日,西湖法院再次向魏永锋询问公司财务账册的具体下落,并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责任,要求其立即向破产管理人移交财务账册,但魏永锋仍以材料遗失为由,拒不配合。
魏永锋拒不移交财务会计资料的行为,致使破产管理人无法对两公司进行全面审计,财产线索难以追查,破产案件难以顺利推进,侵害了公司数千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鉴于其行为已经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依法应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西湖法院依法决定对魏永锋采取司法拘留15日。
12月20日,破产管理人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西溪派出所进行报案,认为魏永锋隐匿公司重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12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对魏永锋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对犯罪嫌疑人魏永锋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指出,这个罪名不是日常老百姓(61.950,-0.55,-0.88%)经常会听到的,但是当一家公司到了破产清算阶段,就会有一些公司实际控制人会有这类操作。
根据破产法规定,公司负责人有义务全面配合清算工作,其中提供电子财务账册是很重要的内容,现在魏永锋一再隐匿财产,导致审计工作不能开展,追索财产也受到很大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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